合肥14条楼市新政出台房贷公积金物

2023/5/7 来源:不详

中科白癜风让白斑告别 http://baidianfeng.39.net/a_yqyy/150301/4583169.html

上半场楼市欣欣向荣,下半场楼市暗涛汹涌。转眼年即将过去,今年合肥楼市都有哪些新规出台?又将产生哪些深远影响?具体信息一起来看。

注:本文包含安徽最新商品房契税征收标准、合肥楼市土市最新政策、合肥“租售同权”最新举措、二手房买卖最新规定、合肥公积金最新政策、合肥房企考评要求、合肥物业收费新规、合肥最新房贷利率等。

1.好消息!契税降了

安徽契税适用税率下调至3%

2月25日下午,安徽发布《关于进一步减负增效纾困解难优化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今年1月1日起连续3年,安徽将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减征资源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今年3月1日起,契税适用税率统一下调至3%。

首套及二套住房契税维持之前不变:购买家庭唯一住房,90平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90平米以上的,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购买家庭二套改善性住房,90平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90平米以上的,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购买第三套住宅及以上或者商铺、公寓等非住宅,契税由4%调整为3%税率征收。

政策解读

本次契税的调整,对于购房者来说也减少了一部分购房压力。三套房的税率由4%调整为3%,相当于总价一百万的房子,交房时节省了1万块。

2.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严查哄抬房价、串通涨价,违者暂停网签

4月上旬,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向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紧急通知,称接到反映说个别楼盘涉嫌炒作房价行为,严重干扰了合肥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并称“将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

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备案价格明码标价销售商品房,不得在备案价之外随意调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使用虚假或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购房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不得通过捏造、散布虚假信息等各种不正当手段哄抬价格和串通涨价。

此外,各房企应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房销售备案后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商品房销售现场应当公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方案、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书、销售价格备案表、商品房销售价格及房源信息(简称销控表)、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等信息。

通知还称:将依法严肃查处“哄抬房价”、“价外加价”、“捂盘惜售”、“虚假宣传”、“强制搭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规企业将进行约谈并责令改正;拒不整改的,暂停项目网上签约,并将违规行为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a,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政策解读

“哄抬房价”、“价外加价”、“捂盘惜售”、“虚假宣传”、“强制搭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不仅扰乱房产市场秩序,还严重损害购房者的切身利益!加强监管、规范市场,对违规企业从严处理势在必行!

3.合肥土地市场进一步规范

滨湖土地限价土拍严查围标

今年上半年,针对合肥的土拍市场接连出台了两条重磅政策:滨湖土地最高楼面地价调整为元/平方米,合肥土拍严查围标,违者两年不能参与竞拍。

1.1.71万/㎡,合肥土拍进入限价模式

4月12日,合肥土地市场网发布公告,确认滨湖BH-05号和滨湖BH-12号地块最高地价调整为万/亩,最高楼面地价调整为元/平方米。

相比之前,单价下调了万元/亩,住宅楼面价下调了元/㎡。

对此,合肥业内人士纷纷表示:合肥土拍进入限价模式。而此次限价,政府的主要目标就是维稳,稳定压倒一切。

3月21日,滨湖省府板块1宗地引起29家房企争夺,最终拍出1.71万/㎡的楼面价;4月24日,滨湖省府板块2宗地引起近70家房企大战,最终土拍摇号重现江湖。

2

严查土拍围标,违者两年不能参与竞拍

5月21日,合肥土地市场网发布了一则公告,严禁房企围标,违者将被纳入“黑名单”,两年内不得竞标。

政策解读

这两条土地新政的执行,进一步规范了合肥的土拍市场。地价得到控制,房企禁止围标,从而保障土地市场的公平、公正、平稳运行。此外,一定程度上也将起到抑制地价上涨,进一步平稳房价的作用。

4.官方发话:租房家庭子女可办理入学

还能申请公积金、租房补贴

4月下旬,合肥市房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

1.租房家庭子女也可以入学

文件中明确指出:住房租赁网签备案证明可以作为承租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凭证。

承租人可以持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公积金提取、租金补贴申领、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等事项,依法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各类经营主体和个人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和财政奖补政策。

这便意味着,凭租赁合同,租房家庭子女就可以入学!还能办理公积金、申请租房补贴!

2.全面落实住房租赁网签备案制度

此外,根据通知,合肥市全面落实住房租赁网签备案制度,房子出租后一定时间内必须办理租住人员登记备案和租赁网签备案。

3.市民发布房源买卖须先取得核验码

5月20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源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

根据拟定的通知,发布的房源信息要真实,未来,无论经纪机构还是个人房东想在网上发租房信息,必须先取得房源核验码!取得房源核验码的前提是:

在合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申请。发布需先获取房源核验码,拟定该通知,旨在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和房源发布网络平台的房源发布行为。

以后,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发布房源信息,需要先查看出售、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权属证书。

政策解读

5月份,合肥政府对于二手房市场实施了一系列政策:凭租房合同,子女也可以享受入学权益,租售同权政策也将进一步落实。此外,租住信息需要备案登记,同步至公安系统,也进一步保障了房东和租户的安全;出租出售房源要先取得验码,将有效打击“假房源”,保障二手房市场的稳定与健康发展。

5

合肥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

严惩失信违规、优化还贷提取

为贯彻“房住不炒”及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精神,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涉及的内容从年4月22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网络配图

1.规范异地购房提取政策

重点支持职工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本人(含配偶)在非本市及非户籍地购房及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

2.规范离职职工账户转移和提取政策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由转入地审核并发起异地转移接续流程,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非本市户籍职工,在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后可申请办理销户提取手续。缴存职工申请将异地住房公积金转入合肥市的,须在合肥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以上。

3

优化还贷提取政策

偿还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结清贷款的可在结清后次年内办理一次性提取手续,逾期不再追溯办理。夫妻双方及房屋共有产权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

4

防范违规提取行为

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或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从严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5

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管理中心将记载其失信行为并随其个人账户一并转移。

6

集中开展治理工作

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中介机构和其他组织,依法予以查处。对涉嫌伪造及使用购房合同、发票、不动产权证书、结婚证等虚假证明材料的组织和个人,严肃依法惩治。

政策解读

公积金贷款相对普通商贷,利率要低很多,能为购房者节约不少购房成本。但是在公积金办理前后也有诸多违规及不规范行为,针对此类行为公积金管理中心已进行了新规拟定,集中开展治理工作,对于违规企业或个人都将实施严肃查处!

6

合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每台可申请20万补助

5月5日,根据已印发的《合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市级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将获得一笔不菲的补助,加装电梯补贴资金按20万元/台予以补贴,市、区财政各承担50%。该办法执行期为年5月1日到年12月31日。这意味着,相关意向居民将省下一笔“安装费”。

网络配图

当然,想要获得这笔补贴需要进行申请——每年8月31日前,各区(开发区)住建部门将牵头对上一年度本区(开发区)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提出奖补申请。

除了补助申请表之外,还需准备电梯使用登记证书、联合审查意见书以及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并提出市级资金分配方案。

值得一提的是,各区、开发区还可结合实际制定辖区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政策点评

对于老人和小孩来说每天上下楼爬楼梯,不仅耗费体力,还存在安全隐患,因此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已经刻不容缓。随着《合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市级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及实施,不仅给住户省去了一大笔安装费用,还为其后期生活带去了便捷和保障。期待越来越多的老旧小区,早日安装上便捷的电梯。

7

合肥房管局:开发商引发3次以上群访

且无有效措施或被暂停预售

7月30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等七部门联合召开全市房地产市场稳控工作会议。约40家开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图片来源网络

会上通报了今年以来当代置业、京商公司等十余家企业在商品房交付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和由此引发的群访群诉事件,指出了房地产开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规划设计、销售宣传、房屋质量等方面突出问题。并与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约法三章”。

1、第一次出现群诉群访事件,由市房产局市场监管处对企业进行约谈,要求企业提出具体解决方案、解决时限、解决标准;第二次出现群诉群访事件,经核查,涉事企业确有明显问题但未能明确解决方案的,将予以通报;第三次出现群诉群访事件,对涉事企业采取信用考评扣分处理。

2、按照相关方面要求与建议,对引发三次及以上群访群诉事件且没有有效解决措施的开发企业,适时采取暂停供地、暂停预售、暂停网签措施。

3、定期开展联合会商,对问题多发企业,从严控制银行贷款、从严控制预售资金、从严控制备案价格。

此外,还将定期开展联合会商,对问题多发企业,从严控制银行贷款、从严控制预售资金、从严控制备案价格。

政策点评

此举体现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本着“降预期、稳房价、打投机、强保障”的原则,推进合肥房地产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保障合肥购房者权益。

8

全国首例!合肥房价地价联动挂钩

住宅用地定价和竞拍方式全调整

8月下旬合肥还出台了全国首例“房价地价联动挂钩”新政,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

8月28日夜间,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公告,对土拍方式及定价方式进行了相关调整。具体内容如下图所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市区和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范围内商品住宅用地(含以居住为主的商住用地)供应按本公告执行。

那么,本次新政对于合肥楼市及土市将带来哪些影响呢?综合了业内大咖以及相关地产人士的观点,我们总结出以下三点。

1

建立房价和地价联动机制

调整商品住宅用地定价方式,建立房价和地价联动机制,根据拟供应商品住宅用地周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综合均价和二手房成交价格情况,按宗地确定拟供应商品住宅用地最高限价、参考价(即起拍价)。

在这之前,一直是政府根据不同地块设置保留地价和最高限价,开发商在竞拍时达到保留地价即可成交,反之则流拍。

两种方式对比,新政的优势在于合肥将实行房价地价联动、地价根据周边楼房售价确定,这种更加市场化的定价,显然更加合理,但这也就预示着以后刚需将没有机会捡限价盘的漏,同时新房周边二手房房价严重倒挂的情况将很难出现。另外,配套齐全的优质板块和配套欠缺的劣势板块间的房价差距会非常明显。

2

政府加大对租赁住房扶持

调整商品住宅用地拍卖方式。将“价高者得+最高限价时转为摇号”的拍卖方式调整为“价高者得+最高限价时转竞自持用于租赁的商品住房”。

这其中值得注意的是租赁商品住房的出现,当房企们都达到最高限价时,看的是谁愿意建更多的租赁住房,由此可以看出政府对租房市场发展的扶持。

3

贯彻“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

新政开篇第一句就是:为贯彻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因此,针对因为新政惴惴不安的买房人,或许可以暂时安心,毕竟从颁发到具体实施,中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长期来看,“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在这,也不会产生多大的动荡。

政策点评

本次新政,将土拍最高价和起拍价参考周边二手房定价,基本上杜绝限价房,另外真正考验开发商实力的时候到了,品质好、口碑好就可以很好生存。本次土拍新政的威力,在9月28日的合肥土拍上便很好的显示出来了:四宗住宅地块流拍三宗,开发商拿地更加谨慎。

9

合肥取消毛坯、装修分开备案

将对买房人有何影响?

年6月下旬,合肥执行毛坯房和精装房分开备案,并且精装价格不算作合肥均价之内。

今年10月初,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上,商品住宅明码标价查询正式取消毛坯、装修分开备案,仅显示备案均价、备案总价两栏。

合肥执行了一年多的毛坯、装修分开备案,至此画上句号。

政策点评

不得不说,凡事有利也有弊。毛坯装修重回合并备案,装修部分合并到总房价,可以正常贷款,帮购房者减轻了购房压力,但是合并备案后,购房者看不到具体的装修标准,知情权也难以保证。

10

55项扣分项

合肥房企信用考评实行加减分制

11月28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合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考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列出22项“加分项”和55项“扣分项”,具有严重失信行为的房企将被限制参与本地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投标资格。

这意味着房企发展需严格遵循“规矩”。根据细则,扣分项中多数违规行为将被扣3分,个别违规行为将被扣5分。

1、房企被投诉较多的问题均被列入了扣分项

其中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主要配套设施不全、未按规定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未按规定报审或不具备预(销)售条件擅自通过媒体或展销会等形式发布房地产广告、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进行预售、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费用。

失信房企将被“重罚”,房地产开发企业连续三年内未发生不良信用行为且有良好信用信息的,可以将其列入本地区房地产开发市场主体“红名单”。

2、“红名单”房企享受以下“优惠”

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减少检查频次;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升级、延续时“拥有”绿色通道,快速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一年内发生一次不良信用行为的,将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对其在本区域内的所有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加大检查频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不良信用行为,具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不仅会被限制参与本地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投标资格,还可能被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采购。

政策点评

55项扣分项的政策出炉,意味着合肥房企在开发、建设房屋时有了更多约束,失信房企将受到重罚。有了政策监管后,房企日后的违规行为将会进一步减少。对于购房者来说,在买房、交房过程中也将更有保障。

11

合肥新物业收费办法实施!

这些费用取消……

11月中下旬,新修订的《合肥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办法》正式发布实施,对各项物业收费内容、项目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

1.交房次月起才需交物业费

《合肥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办法》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至交房之日当月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由建设单位交纳。交房之日的次月起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由业主交纳。

2.物业大修费用不得计入物业费支出

新《办法》规定,物业公共服务费由人员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绿化养护费用、清洁卫生费用、秩序维护费用、办公费用、固定资产折旧、合理利润、法定税费,以及经全体业主或业主大会同意的其他费用组成。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的,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成本或物业服务费支出。

3.快递、维修、装潢等服务临时停车限时免费

新《办法》明确,物业公司对进入小区内执行公务以及为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救护的临时停放车辆免收停车费;对配送、维修、安装、装潢、邮递等服务的临时停放车辆提供便利,在一定时限内免收停车费。

4.物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等业主可拒缴

根据规定,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以及重复收费的,业主有权拒绝缴纳。

业主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管理规约、服务合同的规定和业主大会、业委会的决定,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政策点评

随着合肥物业新规的出台,对于收房后的业主来说是一大利好。不仅明确了物业费的所用范围,也为业主们监督物业提供了足够的理论依据。买房一阵子,物业一辈子,好的物业给业主带去的将是更加舒适优质的居住体验。

12.合肥市房管局网站发布公告

取消商品房网签备案加盖印章环节

12月10日,合肥市房管局网站发布公告!公告表示从即日起取消商品房网签合同登记备案环节加盖“合肥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专用章”。

原文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要求,提高办事效率,从即日起取消商品房网签合同登记备案环节加盖“合肥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专用章”。开发企业、购房人、商业银行、公积金中心等单位和个人可登陆我局

转载请注明:
http://www.3g-city.net/gjyby/4637.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站首页 版权信息 发布优势 合作伙伴 隐私保护 服务条款 网站地图 网站简介

    温馨提示:本站信息不能作为诊断和医疗依据
    版权所有2014-2024 冀ICP备19027023号-6
    今天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