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村委收物业费,标准的依据在哪

2022/10/20 来源:不详

近日,租住在滨州经开区东尚家苑的市民反映,当地居委会张贴了一张《通知》:经村两委(东尚)研究报请观海社区居委会批准,向该小区租赁楼房住户收取物业费。在通知最后描述称“凡在规定时间内不交物业费,采取断水措施”。

针对此,在该小区租赁楼房的住户表示接受收取一定的物业费,毕竟多多少少生活在此,还是有些公共服务的,但是不接受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超过服务的收费。小区是滨州经济开发区杜店街道东尚村的安置小区,一直以来没有物业公司入驻,但是按照四级物业标准收取,是否能达到相关的服务呢?当地社区批准这个收费标准的依据又是什么?

另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缴物业费。

网友投稿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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