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拒交物业费,被保安骑车撞倒在地,网友

2023/1/28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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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讲究一个等价值交换,不一样的东西通过市价来衡量,实现等价值服务交换,我们才能充分享受这个美好世界带给我们的享受。万事万物小到一包辣条,大到一栋别墅都是如此,当这些物质或服务上的交换不能够达到平衡的时候,矛盾跟纠纷也就产生了。现如今各个城市快速发展,人们都从农村小平房搬进了小区生活,也许是发展得太快了,服务有点跟不上了,有不少小区出现了业主交完物业费,却根本享受不到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因此业主就出现了拒绝缴纳物业费的情况。这不,王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王先生经营了一家商铺,由于没有缴纳物业费,被物业公司的人骑电动车给撞伤了,据悉,王先生被撞倒后还受到了物业公司的威胁,“假如在不缴纳物业费的话就要给王先生停水断电,让他没法正常营业”。难道没有交物业费就可以骑车撞人吗?王先生找到了媒体,希望能给自己讨一个说法,到底谁是谁非呢?让二哥带着大家去一探究竟。

12月1日晚8点左右,王先生在自己的商铺门口被电动车撞倒在地,好在没有受伤,王先生回忆说当时这个电动车朝着自己骑过来,并没有绕开他,而是直接就撞了上去。王先生被撞的这一幕,正好被隔壁商铺的老板给看到了,这位老板说王先生被撞之后,紧接着就围过一些物业的保安人员,而那个骑车撞人的也是物业保安之一,他把王先生撞倒之后就骑着电动车扬长而去,王先生爬起来就跟这些保安争吵了起来。

按说这物业跟业主之间不应该有这么大的矛盾,是什么原因让物业保安对王先生这么的痛恨,要骑车撞他呢?原来,在这之前王先生就跟这些物业的保安因为物业费的问题发生过争执,王先生说“小区地面上的垃圾随处可见,墙上安装的监控设备也都只是摆设,小区的下水井堵塞也没人处理,晚上漆黑的街道路灯也不曾亮过”。王先生认为这样的服务,物业费交的根本不值。物业公司收了物业费不办实事,业主得不到相应的服务,假如小区环境治理好了,这物业费是肯定不会拒交的。记者也在商铺前面的广场上,也亲眼看到了王先生所描述的垃圾遍地的实景。

王先生对记者说,物业没有打扫满地的垃圾就算了,他们的工作人员还跑到自己的店铺门口嗑瓜子,走的时候留下一地的瓜子皮,身为物业人员走的时候也不说把吃完的瓜子皮打扫一下。最让王先生来气的是自己店铺里安装了一套价值1万多收银系统被人给偷走了,想去物业调监控录像的时候,物业表示无从查其,这挂在墙上的监控设备分明就是一个摆设而已。然而类似的情况不只是发生在王先生一个人身上,一家眼镜店的老板也为此做出了补充,自己在五月份开业,开业没多久店里就丢失了元现金,想去物业是调监控的时候,物业却说根本就没有监控视频。

记者看到有四家店铺的门口写着出租转让的告示,王先生告诉记者,这几家店之所以出租转让,就是因为盗窃事件发生后,监控录像无处可寻才决定离开的,店面如果能租出去还好,要是租不出去,最后只能房东来收回,这面临着这几家店铺的老板会损失几万甚至几十万的损失。这个小区的卫生条件不达标,就连最基本的财产安全都没办法保障,这样的物业服务,物业费是没人愿意交的。在此之前,王先生也曾去物业交涉过这些问题,但是每次提到监控及卫生的时候,物业总是说过几天处理过几天处理,然而每次过几天后都兑现不了承诺。俗话说有再一再二,没有再三再四,物业的做法让王先生不敢再相信他们。在记者的陪同下,王先生跟其他几位商铺老板一起来到了物业办公室,希望这次能彻底解决这些事情。

王先生一行人来到物业办公室的时候,被一名保安给拦住了,说负责人都不在。无奈之下,王先生只好给物业主管打电话,希望能够对自己被保安撞和安全卫生问题尽快做个处理。电话里王先生提到,已经把问题上诉给了物业公司总部,该主管表示现在是周末,领导们都没上班,关于王先生所反馈的问题等到周一上班的时候会进行处理的。可是被物业这样搪塞了多次的王先生对物业主管的话还是半信半疑。

物业主管听到王先生质问的语气,一时间也不知道怎么回答是好。王先生担心这次还会被物业搪塞,就想进办公室一看究竟,每次都说明天解决或者过几天解决,每次也都没做任何行动,王先生跟几位商铺老板已经对物业的话失去了信心,值守的保安一再阻拦,可王先生一行人还是冲进了物业的办公室内,进是进来了,可是12月2号正是周末,根本没有人上班。一行人失望准备离开的时候,细心的王先生在物业办公是的墙上发现公示牌上,几位领导的照片都不见了。来过物业办公室的人都知道,以前公示牌上贴有他们的照片,今天却全被取了下来,王先生认为他们大概知道记者回来,所以提前收了起来。

物业公司这样的做法很显然是不得人心的,那么在法律方面是如何规定的呢?相关的律师给出了回答,倘若物业公司没有为业主尽到应有的服务,业主是可以对其提出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后可以换另外一家物业公司来服务。假如不换物业公司,而物业的服务水平又达不到约定的话,物业费应该相对的做出调整。简单说,法律是维护等价值利益互换的。看到王先生的遭遇,小编也是深感同情,物业公开撞人,搞的跟恶势力当道一样。业主是物业公司的衣食父母,应尽的义务没有做到,财产安全都没有保障,拿钱不办事这样的事情,想必物业人员假如在这个地方开个商铺遇到同样的问题,也是不会交费的。自己的服务质量提高了,想必业主们是不会拒交物业费的,我国是法治社会,哪怕正常服务后没交物业费,也没有权利开车撞人吧,希望此类物业公司能够提高自己的服务质量以及员工素质,当然还有领导的办事能力。对于此事,您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告诉小编。二哥看社会,我在这里期待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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