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物业,涨我物业费却下调服务标准,这是

2022/10/18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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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蓝庭,是临平东湖板块的拓疆者,在当年也是绿城的示范性小区。说到蓝庭小区,很多人都会说是一个环境优美、物业管理规范的小区。

可是最近蓝庭小区的业主有些闹心,原来近期蓝庭社区及东湖街道贴出了一则“关于召开临时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内容是要求表决涨物业费一事,原本小区涨物业价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为何此次却引起轩然大波?

深入了解后发现几个疑点:

1、涨价并不是针对所有小区业主,只针对东区业主及西区凌霄苑业主,并不包含西区品蓝轩业主、洋房业主及伍重院业主;

2、涨价的是部分业主,但是业主大会投票权却涉及到小区所有业主;

3、虽然物业费上涨了,但是小区的物业服务标准却要下调;

4、绿城物业威胁小区业主:若是涨价不通过,我们就退出!

事情起因

由于前业委会成员辞职,导致人数不足,业委会自动解散了,故现蓝庭小区暂由东湖街道、蓝庭社区代管。

没过几天,小区业主突然收到了一封来自绿城物业的“致蓝庭业主家人的一封信”,信中提到:由于人工成本的增加,即使蓝庭小区的物业费收缴率高达93%仍然入不敷出,故要求于年涨物业费,如果不涨物业费就准备撤了。

紧接着社区,街道毫无征兆的在小区各楼道内张贴了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的公告。

有热心业主就-年物业合同是否签署一事与前业委会主任了解情况,前业委会主任亲口否认-年的物业合同的存在,表示从未签署,且小区所有业主均未有见到相关公示公告,并未参与过相关物业选聘表决。

但神奇的是,年12月,物业居然拿着一份与第一届业委会签署的选聘合同,以此作为临时业主大会召开的依据,更令人愤慨的是,该合同内已将前期物业费进行了上调,对此,广大业主均对此提出异议,向社区及街道申请召开由业主、物业、社区、街道一同出席的四方座谈会。在会议上,业主要求公示物业合同,却遭到了社区的阻挠。直至今日社区仍然没有给予业主要求公示物业合同的回应。

与社区沟通无果后,热心业主又找到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反映合同问题,书面要求撤回临时业主大会,但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回应:即使错,也要开!

年1月3日,蓝庭小区的业主陆续收到了由第三方发放的表决表票,收到票后,就有业主反映票面议题内容与前期公示的公告内容不符,原来表决票中多了第5条:如业主大会表决没有通过本调价方案的,根据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第六分公司于年10月提交的书面意见,绿城物业将退出蓝庭花园项目。由于该表决内容1-5是一个整体,要么全部同意,要么全部否定,由于第5条的加入,导致1-4议题与第5点议题内容相悖。

降低服务标准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有热心业主进行了服务标准对比,发现物业费上涨,但服务标准却下调了。而就在年8月的业主沟通会上,绿城物业经理亲口表示涨物业费是为了弥补物业前几年的亏损!

根据《浙江省物业项目服务退出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的规定:

物业服务合同当事人提前解除合同,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服务管理的,应依情形分别适用下列程序:

(三)物业服务期间,物业服务企业要求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应当在拟解除物业服务合同90日前,将解约原因、退出时间以书面形式告知业主委员会,就相关事项进行协商,同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15日。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解约原因、退出时间以书面形式报送项目所在地物业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填写《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服务管理情况登记表》,书面告知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启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程序。

根据《杭州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4点的规定:

(四)公告期满持异议业主超过建筑物总面积1/2且总人数1/2或双方未达成退管协议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履行,有异议的一方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所以蓝庭的业主应该了解,绿城物业是不能单方面随意退出的!

业主有话说

另一方面,我们来看看作为小区的业主,他们是怎么说的。

同时,更有业主将问题提交到绿城集团APP上进行反馈:

物业强势回应

关于业主在群内的强烈诉求,作为绿城物业又是如何回应的呢?

这里小编就想问物业了:

你们公告里明明白白写着如果调价通过,从年1月1日起就按照新的物业服务标准付费,再次说明了你们就是已经把服务标准定死了,那又何来的后期与第二届业委会商讨一事?这不是跟业主在玩文字游戏么?

也有业主担心,绿城提出的只涨东区高层而不涨洋房的步步涨价模式,分而治之的方案,破坏邻居关系,导致组群对立,破坏蓝庭维稳局面,今天东区涨价西区赞成,明天西区涨价东区报复性投涨价赞成票,绿城将涨价矛盾转化为蓝庭邻里矛盾,现在谁支持,那以后导致的破坏社区稳定的责任就应该谁来承担。

还有业主提出疑问:不是东区涨价,是东区和西区凌霄苑涨价,但是参加涨价表决的却是全体业主。还特别在公告里写明与西区品蓝轩价格一致,有变相误导西区不涉及涨价的业主投支持票。

针对热心业主在群内号召大家维权一事,物业还给该业主发了律师函:

物业亏损?看看物业为业主签的合同吧!

电梯一块广告位的年租金是元!一天的租金6毛钱不到!匪夷所思,行情这么差?

就在今天下午5点,街道终于书面回复了关于业主对此次临时业主大会提出的疑问:

据了解,此次颇受非议的临时业主大会合同是由绿城物业、蓝庭社区、第三方共同签署的,前期社区亲口确认此次临时业主大会聘请第三方的费用是由绿城物业支付的,怎么现在街道出具的说明中变成了垫付?还需要待第二届业委会成立后协商解决?意思是业主拿着自己的钱涨物业费?这是什么操作?

事件仍然在继续

发这个帖子的初衷只是希望可以被公平公正公开的对待,希望将事件原原本本的真实告知大家,对于一些不明所以的跟帖,我也想重申一下,蓝庭的业主不是不同意涨物业费,只是需要有一个合理的理由,而不是简单粗暴的一句弥补亏损!物业真有心想留下就应该拿出自己的诚意,等业委会成立后好好坐下来商谈,而不是所有的标准都以涨价为前提!涨价前是否有经过评估测算?是否有公开过物业账务明细?老百姓赚的都是血汗钱,就应该消费的明明白白!

业主差的是这几毛钱吗?要是差这几毛钱当初也不会有给救火保安捐款2万多的事情了,业主差的是质价相等的服务,我们从不反对合理公平公正公开涨价!我们反对暗箱操作!反对质价不符!反对涨价涨了物业费反而降低服务标准!反对绿城物业涨价是为了弥补他们的亏损而不是想着为我们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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