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家遗留的物业费买方有没有义务偿还如何避

2023/5/16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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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后期,物业交割是一个很重要也很复杂的一个环节。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发生纠纷。最主要的一个纠纷就是物业费遗留问题,有时候上家买房之前拖欠了物业费,也没有通知买方,买方买房之后进行物业交割的时候才发现。那么,在二手房交易中,上家遗留的物业费买方有没有义务偿还呢?

其实,二手房交易时上家遗留的欠费问题,法律上讲和二手房购买者其实没有关系。因为合同的相对性,原业主(上家)和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只是他们二者之间的问题,并不涉及到第三者,也就是买方,所以买方并没有义务偿还上家的欠费。直白一点说,房子的转移不意味着债务的转移。买方在购房后同物业公司建立的是全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只需承担入住之后的费用交纳义务即可。

如何避免费用遗留问题?

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很容就忽略了比如物业管理费还有水电费的结算。为了避免此种纠纷的发生,大嘴君建议大家在购买二手房时,除了要确认房屋质量之外,还要查清楚上家是否有拖欠费用。如果上家有费用没有结清,最好先结清,然后再把缴费情况改制买方,免得交易后期给自己和对方带来不便。此外,为了确定责任,双方可以在收据或者合同上写清楚以下三点。

首先,就是水电煤气等生活缴费的结清过户。日常的费用最容易被人忽略的,因为数额不多,又是生活琐事,所以这类纠纷也是最长出现的费用遗留纠纷。买方一定不能疏忽,在房屋交接时既要对日常费用进行清算,免得等到入住之后,收到账单,才发现卖方遗留了大量的费用。

其次是维修基金的结算和更名,这点也是比其他的都重要的。房屋交接时,很可能遇到上家没有付维修基金或者维修基金部分已经被使用的情况。因为交易合同中约定不明确,所以卖方可以认定维修基金是“送”的,未缴部分或者不足部分就由买方自己支付,买方也可以认为卖方应该先足额缴付之后,再进行更名。为避免纠纷,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维修基金的结算数额。

最后是房屋附属设施,还有附赠的家电家具的验收。交房的时候,大家一般都会对这些方面进行验收,不过如果没有经验很容易就忽视了上下水道是否堵塞已经前面是否渗水的检查。建议双方在合同中写明房屋附赠家电家具以及下水道等有无质量问题,以及多长时间内发生问题如何解决,也就是约定保修期。约定了一定的保修期限,对于双方来说都是比较公平的。

总结,在二手房交易中,上家遗留的物业费用买方是没有义务进行偿还的。为了避免遗留费用问题带来的纠纷,在房屋购买之前,买方首先确定上家有无费用遗留,有的话结清之后再行过户,还要先约定好维修基金的结算问题,以及检查附属设施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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