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能全面取消这次国家动真格,业主

2024/1/12 来源:不详

关于物业和业主之间的事,真的是说不完,任何时候都能引起大家的激烈讨论。最近吃饭还在和朋友聊关于物业的那些事。本来物业是做服务的,但很多物业服务着、服务着就成了管理者了。业主在小区里面没有了话语权,物业开始制定各种标准,这自然是不合理的。

朋友说,一切的原因其实在于没有一个机构来制约物业们,如果小区有业委会决定物业的生死大权,你看看物业还敢那么放肆不?

因为根据相关规定,业委会是有权利决定物业任免的,新小区交房之后一段时间内,一般都是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签合同,然后等小区成立业委会之后,再和业委会进行交接。

虽说如此,但是在实际过程中,仅仅第一步成立业委会就难倒了99%的小区业主。因为要想成立业委会首先要取得小区80%以上业主同意,仅仅这一点,相信很多小区都难以实现。

首先不说这个工作量有多大,小区情况的复杂程度就就已经劝退大多数业主,有的不在小区住,有的出租给别人,有的不配合,总之,各种原因会让志愿者崩溃。

即便这一步能解决,在成立业委会的过程中物业也会进行阻挠,常用的方式比如贿赂部分业主,给他们免个几年物业费可能就“叛变”了;甚至联合街道办来阻挠业委会的成立,这种情况也不是没有。

最近几年,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大,取消物业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其实对于物业能否取消这件事,国家早已回复:在没有更好的机构来顶替物业服务业主之前,是不能取消物业的,毕竟在显示中依然有不少物业服务能获得业主满意,所以,目前还不能直接取缔物业。

虽然没办法取缔,但是国家已经出台政策和相关法律来制约物业公司。比如《民法典》赋予了业主更多的权利,另外,早在去年的时候,住建部

转载请注明:
http://www.3g-city.net/gjyby/7062.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首页 版权信息 发布优势 合作伙伴 隐私保护 服务条款 网站地图 网站简介

    温馨提示:本站信息不能作为诊断和医疗依据
    版权所有2014-2024 冀ICP备19027023号-6
    今天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