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一物业公司起诉业主,原因竟是
2022/9/5 来源:不详来源:昌吉中院
小区业主私自搭建阳光棚,物业公司有权起诉要求其拆除吗?
案情回顾
年,何先生购买了昌吉市某小区房屋,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何先生承诺遵守《业主管理规约》。《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和《业主管理规约》均约定业主不得在房屋露台上搭建构筑物,不得在房屋外安装、架设太阳能热水器等。后来何先生装修房屋时,在露台违章搭建阳光棚,并私自在楼顶安装一台太阳能热水器。物业公司多次与其交涉未果后将其诉至法院。经调查,何先生在露台搭建阳光棚,在楼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违反与物业公司的约定,妨害了物业管理,故法院判决予以拆除。
法官说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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