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物业管理与消防安全那点事物业

2023/1/23 来源:不详

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高层建筑物业管理消防安全工作,提升居民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环境和谐稳定,自治区住建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高层建筑物业管理消防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与各责任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职责关系

一、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与其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合同应约定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的内容,依法依规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

物业管理区域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单位应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签订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也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签订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明确维护保养责任。

二、业主委员会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合同时,应按规定在合同中约定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的内容,明确消防安全防范事项。

物业管理区域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业主委员会可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签订维保合同;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与维保单位签订合同。

三、同一高层建筑具有两个以上业主、使用人的,业主、使用人应当共同委托确定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将消防安全防范服务作为合同重要内容予以明确约定,物业服务企业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委托合同约定,承担消防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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