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台物业新规,2021年起执行,
2024/1/28 来源:不详众所周知,“物业”是业主们的好伙伴。因为它能够帮助业主们,维护好小区的卫生环境,并看管好外来人员的进入,让业主们住得舒心又放心。当然,除此之外,物业还能够帮助业主们解决“停水停电、管道堵塞”等常见问题。所以说,物业几乎成为了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存在。不过,“物业”虽然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了一个很重要的角色,但这些年来,很多人对物业都颇有“微词”。因为现在有一些物业公司,并没有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小区的治理极不负责任。不仅小区的环境卫生弄得极差,还未能及时解决业主们的问题,引起了很多业主的不满。而且,更有甚者,某些物业还会利用工作“便利”,向业主进行“乱收费”,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例如,有些小区物业在收取了正常的物业费之后,还会向业主索要卫生管理费、车费管理费等,这显然是不合理的。而且,有的物业还会“抬高”水电费、物业费的合理价格,对业主进行多收费,使得不少业主受到了损失。不过,由于找不到切实的证据,一些业主就算是发现有些不对,也是“无济于事”。不得不说,现如今的某些物业与业主,已经积攒下了不小的“仇怨”,甚至还产生了一些冲突,对很多人的生活都造成了影响。因此,如何解决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成为了难题。其实,出现这种状况,主要还是因为有些物业服务做得不好,造成了业主的不满。所以,为了解决上述物业存在的问题,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年1月1日所实施的《民法典》中,就对物业方面做出了“新规定”,让业主们拥有了“3大权益”。第1项权益,业主拥有对物业的“取消权”在过去,如果遇到一些“不良”物业,业主们可能会没有什么办法,只能“自认倒霉”。但现如今,业主们有了“当家作主”的权利。因为根据《民法典》新规,业主可以依法更换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机构或管理人。而且,业主们还可以干脆取消物业,选择自行管理小区。当然,人们想要使用这项权利,就要得到大部分业主的赞成,否则物业也是无法被轻易“辞”掉的。第2项权益,业主拥有对物业费的“了解权”关于“乱收费”问题,是很多物业的通病。之所以会发生这种现象,是因为业主们对物业所收取的费用“不了解”,导致其每次缴费都是“稀里糊涂”,就算是自己被骗了也是浑然不觉。不过,现在大家不用担心出现这种情况了。因为为了保障业主们的利益,此次《民法典》中,特意规定物业的相关人员应该将收取费用的项目、标准、使用情况等,公开给业主们。以让大家深刻了解自己应该交多少钱,以及钱都花在哪了。这样就能够有效避免物业“乱收费”的情况,并使得业主们心里“有底”。而且,这也算是为业主省下了一部分钱。第3项权益,业主拥有对物业盈利的“所有权”大家都知道,物业毕竟不是“慈善机构”,他们除了靠收取物业费赚钱以外,还会利用小区中的公共资源进行盈利。例如,在小区电梯中安放广告、租借小区场地等。本来物业赚钱是无可厚非的,但这些盈利来源都是依靠业主们的公共资源才实现的。所以,物业所盈利的一部分钱,也是业主们的共同财产。《民法典》中就指出,物业方面利用业主共有部分所产生的净盈利,是与业主们共有的。也就是说,业主们可以获得物业方面的收益,可谓是“躺着赚钱”。值得一提的是,《民法典》中也提到,物业所产生的盈利,应该优先补充小区的公共维修基金。这样的话,大家就可以不缴纳公共维修基金或少缴纳一些了,能够省下不少钱。总的来说,“物业”对于业主们来说,是“不可或缺”的存在,其能够有效地提高业主们的生活质量。可是物业也是一把“双刃剑”,如果遇到不好的物业,也会为自己的生活造成麻烦。不过,现在我们不用担心这些问题了。因为在新规下,业主们有了当家做主的权利,不再会“受制于人”,你们说呢?(本文由财料原创出品,未经许可请勿转载。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