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是否全面撤销新规发布,2023年

2024/1/12 来源:不详

说到物业这个词,真是让人既喜欢也讨厌,有的住户很喜欢自己家的物业公司,有的住户则很讨厌他们家的物业公司。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的生活质量将会对我们的生活质量产生很大的影响。不过,从现在的社会对物业公司的评价来看,不少人对他们所在的小区并不满意。可以说,许多人对物业公司的期待越高,他们在交楼时的失望越大,这也是当前许多人要求撤销物业公司的主要理由。作者认为,原来,业主对物业公司抱有很高的期待,大多数人都希望自己的社区有一家好的物业公司,更有许多人在购买房屋时就已经付了钱。

只要是有经验的人,都会明白,当一处房产,有一家好的房地产公司时,即使这个房产的价格高于周围的其他房产,人们也会心甘情愿的去购买。而且,一个小区要是有优质的物业,即使收费再贵,也能让人心甘情愿。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只要物业公司在履行自己职责的同时,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就可以达到双方的双赢。事实上,这也是一种双赢的经营方式,就是很多人因为工作太忙,没有时间管理,而他们又很乐意花钱雇人来管理。而此时,房地产公司的到来,正好为这些住户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于是,一方愿花钱,一方愿花钱,一方愿花钱,于是房主与房产公司便一拍即合。然而,梦想总是那么的美好,而现实却总是那么的残酷,在实际的工作中,物业与住户的冲突也是接连不断,不少小区的住户与住户的关系也是一天不如一天。

为何如今许多住宅小区中,物业与住户的关系日益恶化?究其根源,还是因为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不少物业公司都把自己当成了小区的主人,把自己当成了社区的主人。就像是一个小区,有一家房地产公司,正在收费,收费是5块一平米,也就是说,一个人的房间,是要收费的。很显然,这笔收费并不算太高,可是在住户们的质疑下,他们的工作人员却表示,如果不愿意给,他们可以自己离开。毕竟,房屋是租户的,租户就是租户,而这里的房地产公司,摆明了就是租户,把自己当成了租户。

可见,有些物业公司是无所不用其极,把住户当作他们的“提款机”。现在有些房地产公司对收费有了彻底的不满,就会时常“制造”出一笔收费。例如有的小区,一年或六个月要换一次门禁,因为换了门禁以后,住户还要再换一张门禁卡,一个门禁卡20元,一个住户基本要办两三张。在大一点的地方,一次改造就能赚到十万块,简直就是多赚了一笔。至于那些不想缴纳物业费和停车费的住户,他们也不会帮那些拖欠物业费和停车费的住户补办,而是用换了他们的门禁卡的方式来限制他们进入。要知道以前这个房子的实际所有者就是住户,而物业公司只是住户雇佣来帮助他们打理房子的,如今大多数住户都变成了住户,住户回家还要给他们面子。

也许有人会说,有些人不肯缴纳物管费,那就是活该,可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说,物业公司并没有权力、也没有权力拦着他们。其实,在实际生活中,不缴纳物业费的人的确存在,不过,能做到这一点的还真不多,大多数都是因为对物业公司的工作不满意。当一个公司的工作做得很好的时候,大多数人还是愿意支付这个费用的。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物业公司完全可以向他们提起诉讼,要求他们支付。作者认为,好的物业公司都不会采用强制收费的方式,而是用优质的物业服务让业主自愿支付,只有一些很差的物业公司,每天都在考虑如何向业主收物业费。

现在想要废除物业公司,显然是不现实的,因为很多人还是要依靠他们来为自己的生活着想。可以这么说,在找不到对应的业务模型的情况下,房地产企业很难被取代。所以,万一遇到了一些不靠谱的房地产公司呢?为此,《民法典》颁布了3条解决房地产市场混乱问题的新规则,为广大业主提供了3项新利益。有了这3项新规定,房地产企业的好时光将一去不复返了。

第一:有权选择新的公司

遇到服务质量差的物业公司,业主首先会考虑的就是要换物业公司,然而在以往,换物业公司真的很难,不但手续很麻烦,就连物业公司也会妨碍业主换物业公司。不过,《民法典》第条也有明文规定:“业主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新的物业公司和新的管理人员。”可以说,有了这些政策的扶持,将来想要换掉自己的公司会更加方便。

当很多人开始使用合法的武器去保护他们的权利时,逐渐有很多的公司被替换了。至于其它的物业公司,只要不是因为自己的工作表现不好,随时都有被撤职的危险,他们都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客户提供最好的服务。换句话说,有了这条规定,即便没有人去找其他的公司,他们的服务质量也会有所提升。

第二条:公摊上的利益属于每一位住户

在这个社区中,总会有一份混乱的账目,关于这个社区的公共利益。比如在电梯上、在大门上的广告,比如在商场里的摊位,甚至是停车场,都要交一定的费用。这部分利润最终归所有的业主所有,但在以前,因为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很多物业公司都把这部分利润记在了账本上,当业主们询问的时候,他们会说这部分利润是用在了小区的建设上。

对于社区公用利益,《民法典》作出了“社区公用领域运营收入,扣除运营费用后,全部归属于社区公用维护资金,并将其作为社区公用维护资金”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是之后还贪污,那就是房地产公司的不法行为了。事实上,社区公用空间的收入一年也是相当可观的,有些大型社区,一年的收入更是达到了几千万。若是把这些资金都放进了社区的公用维修资金里,今后就根本不需要给这些住户追加公用维修资金。现在,很多小区都出现了将共用部分利益分给住户的现象,而且以后还会增多。

第三:物业公司要定期公布收费情况,以及收费情况。

以往,物业公司可以随意收费,其主要原因就是因为物业公司没有对其收取的物业费进行公平公开,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因为没有具体的收费标准,没有具体的收费标准,也没有具体的收费标准,所以很多人都不清楚具体的收费标准。可以说,以前大家交的物管费都是浑浑噩噩的,而对物业公司而言,只要业主浑浑噩噩,他们就可以随心所欲地收取。

按照《民法典》的条,物业服务企业应该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通报服务的内容、人员、服务质量、收费项目和标准、服务质量和服务质量,并向业主委员会通报。可见,今后,物业公司要将物业费用的详细情况,以及费用的使用情况,定期公布给业主。通过这种明细表,业主既能了解自己所缴纳的物业费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又能依据明细表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督。

第四,当前,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冲突确实存在,但也不是没有办法解决的。在现阶段,要完全废除物业公司并不实际,因此应着重于制定相关的政策,以缓解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冲突。有了这些问题的一一化解,才能让双方达到和平共处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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