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某小区10名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卫生

2022/6/12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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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高州法院联合高州市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诉调对接工作站,在诉前成功化解10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有效维护商会会员和群众合法权益。

原告某物业公司与某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该小区由原告进行管理并向被告提供物业服务,小区内1-8栋物业管理服务费按1.2元/平方米/月计算、9-18栋物业管理服务费按1.4元/平方米/月计算。合同签订后,被告刘某等10名业主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物业管理费,经原告多次催促仍推托不付,致使原告的经营管理活动不能正常运行,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利,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原告为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10名被告支付欠缴的物业服务费、水费、卫生费等费用及违约金。

收到起诉材料后,高州法院立案庭法官通过电话联系、现场走访等方式,对案件基本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基于以上案件事实清楚,且原告某物业公司为高州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会员,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后,立案庭法官决定将以上10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委派给高州市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诉调对接工作站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诉调对接工作站远程连线设在高州法院的高州市司法惠民服务中心,邀请两位退休法官在线协助调解,提供法律咨询,全程做好释法明理和沟通协调工作。退休法官与调解员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从情理法、社会诚信等方面进行辩法析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明利弊关系,引导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共同商讨调解方案。在退休法官和调解员的合力调解下,原告某物业公司表示会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水平,提升业主满意度;10名被告也认识到了自己的不当之处,表示将会尽快支付拖欠的费用。

经过半小时的磋商协调,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拖欠的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全部履行完毕,10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诉前得以圆满解决。

年9月,高州市司法惠民服务中心与高州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在石仔岭街道办设立诉调对接工作站,整合司法惠民服务中心、法院、商会、街道办的资源优势,将涉及商会会员的各类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减少法院案件受理数量。截至目前,诉调对接工作站累计化解各类诉前纠纷件,接待群众咨询多人次;年高州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件,同比下降1.72%,为茂名市唯一收案下降的基层法院,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继续取得新的成效。

来源:南方日报、南方+高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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