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吗绿洲阳光小区水电公摊车辆管理等费

2023/5/7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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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市民反映,开发区绿洲阳光小区是原榆天化职工住宅小区,物业公司目前收费项目明显和物业法不相符,水电公摊,电梯费,卫生费还在加收。

市民说,本人多次去交停车费,物业公司只给交一个月的,说物业费沒交的人,只能交一个月的停车费,我去交物业费,物业公司说必须把水电公摊,电梯费一并交了才可以,不单独收物业费。

想问一下:榆林的物业费究竟怎么收的?物业公司说费用由业主委员会定的,业主委员会多年未召开业主代表大会,还能代表业主吗?物业公司有权控制业主的停车交费时间吗?

针对市民提出问题:高新区管委会回复称:关于物业收费标准的问题。根据《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服务收费按照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成立业主大会之前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除此之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绿洲阳光小区物业费用根据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执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按市场调节价实行。

关于小区业主委员会的问题。年,原榆天化有限责任公司工会牵头组建了绿洲阳光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该小区商铺租赁费的收缴及日常事务的管理,目前本届业委会已届满。按照《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明珠路办事处与现任业主委员会进行对接,并要求召开业主大会,规范、合理的选举产生新的业主委员会。

关于物业公司捆绑收费的问题。经查,该小区物业公司存在水电公摊、车辆管理等费用与物业费捆绑的收费行为,明珠路办事处已责令物业公司取消该行为,单独合理收取水电公摊、车辆管理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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