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小区被要求先交物业费再看房,你怎么
2022/11/3 来源:不详收到城投融创国博城官方发布交房流程此举已经违反“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颁布的“武房规[]5号”《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的通知》中第五条“规范新建商品房交付履约行为”中提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实施交付钱应配合买受人查验所购房屋,不得以缴纳相关费用作为买卖人查验房屋、办理交付手续的前置条件。洗完房管局督促开发商依照相关规定,合理合法的完成房屋交付。
官方回复:您好!您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区房管局立即了解情况:据您反映称是被告知需要先缴纳住房维修资金和物业费,您对该收房流程质疑是否违规。
关于您反映收房交付程序的问题,区房管局已联系该项目开发企业,开发企业相关负责人回告称交房流程为先签到验证业主身份信息及合同,填写业主档案,代收维修基金,交物业费,验房收房。如果业主需要先看房,可以和现场沟通协商。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二条约定,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交纳有关税费(含物业服务费)作为交接该商品房的条件。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我局要求开发企业按照规定执行。另,根据《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购房人未按照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给购房人。
勇哥备注:以交物业费作为看房验房的前提,这明显就是违反了规定,官方的回复这完全是在传话而不是在处理事情,明目张胆的违规,难道所有的法律条款都只能针对弱者??
"如果业主需要先看房,可以和现场沟通协商",这分明就是已经违规了,为什么还要去沟通,这真是看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