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迎来取消,新规出台后,业主有了相

2023/12/14 来源:不详

物业公司的存在让不少业主们感觉到自己好像又被别人瓜分了,在传统的印象当中,物业都是收钱不办事,物业就是“吸血鬼”。个物业公司有90个在业主的口碑都并不怎么好的,也可以看出物业的服务水平直接影响到业主对物业公司的评价,业主们更期待的是,自己住的小区有一个服务态度非常好的公司,因为这样才能给自身的生活得到自己的飞跃,反之就会非常的闹心。

我的印象中,物业公司的服务态度非常的好。买房的时候车子进小区大门口的保安就开始敬礼,车子进入到停车位的时候,有专门的保安帮忙指引,并且在下车的时候有人开门撑伞带入这样的服务态度,难道不好吗?当然这样的服务态度不可能长时间地持续下去,交楼三年时间,服务态度还是相当的可以的,伴随着时间的推移,原来帅气的保安小哥哥变成了中年大叔,部分老旧小区直接变成了老大爷。

买过房的人都知道一个楼盘配备好的物业公司在同等品质的情况下,销售的价格都会比周边的楼盘价格要高上一些,另外一个物业的服务水平,处于令人满意的状态,即便物业费比较高,业主们也是比较愿意接受的,因为体会到什么叫值得。如果物业尽心尽力地做好自己的本分工作,为业主们解决问题,其实这种是双赢模式,一方面自身有着更高的收益,另外一方面借助也能得到,放心、舒心、安心。一个愿意出钱享受,一个愿意用服务来挣钱。

想象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现实中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矛盾不断,很多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差。

可以这样理解,给钱的和收钱的永远处于对立的状态,给钱的永远都觉得自己给多了,收钱的永远都觉得自己收得比较低。

物业公司服务态度不好,业主天天喊着取消、取消、取消,年7月份腾讯房产发布年调研报告显示个城市中84.72%的业主认为自己所在小区的物业“不理想”,78.65%的业主又没收费这方面存在很大问题,数据显示业主们对于物业服务最不满意的4个地方。

1、乱收费

根据相关的数据显示全国36个城市普通物业平均房价正在上涨,年物业服务费为0.9元每平米,年服务费为1.06元每平米,近两年新建的小区物业费已经接近两元每平米,重点城市物业费已经突破2元每平米。

最近这两年全球出现通胀,物业费也跟着上涨,非常的难理解,除此之外物业费还有很多杂七杂八的费用叠加在一起,一年算下来,费用还真不少。

所有的建筑都已经成为了物业公司的韭菜,每次只割一点点,整个韭菜就这样慢慢地被割掉,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是这么的“强大”了。

2、物业公司利用业主的公共区域进行盈利

不要以为物业公司的盈利点只是物业费,除此之外还有各种各样的盈利费用,这样使得物业公司在无声无息中钱包就鼓起来了。

比如停车场经常都有临时车辆出入,超过时间必然会收取相关的费用,物业公司从来没有公开过外来车辆收取的金额;小区大门口会投放广告,小区电梯也会投放广告,比如家私电器装修、小孩培训、瑜伽、汽车等众多公共服务费用都进入到物业公司那里去了。

收入进自己口袋,物业管理费也进自己的口袋后,想想这个利润相当的可观,特别是热点区域,外来车辆多,停车费高了,人口多了,广告费也高了。

3、物业成为了小区的“主人”

业主请物业公司回来就是为了提高生活水平的如今的物业公司,除了催收特别积极以外,其他东西好像都并没有,在自己这方面体现出来一个问题,一拖再拖,甚至拖到业主们都没有脾气了。

众多业主们心里都在想,根本不需要物业公司的存在,物业公司的存在,不仅没有解决问题,还制造了更多的麻烦。如今的物业公司,从当初的服从者,现在变成了小区的“主人”,花了大价钱请回来的物业公司,最后自己受罪。

4、影响租金和房屋价格

好的物业公司可以大大地提高,整个小区的居住环境这样的体验,随着业主们的口口相传,物业的整体,小区的名字慢慢地大起来了,最终销售的价格自然而然又进一步的提升。

据相关的数据显示,刚刚物业公司能为小区带来溢价10%~20%的价格,比较差的物业带来的就是反作用效果,整体的价格会出现下滑。

对于业主们来说,取消物业才是最好的方法,但是答案却告诉我们物业并不是随便能取消的。

取消物业公司的声音不断,但是没有在找到更好的服务之前,物业还是有存在的必要性的,不能一竿子打沉一船人,现在还是有相对比较好的物业存在的。

完善物业公司才是未来的大方向,很多事情都是一步一步来的,并非在短时间内就可以,一步到位国内的房地产也经过了二三十年的沉淀,才慢慢的完善各种税费,各种政策。

所有的东西都是相互保护的,不能只保护物业,公司的权益也要保证业主们的权益,双方的条款条约应该处于公平的状态。

根据《民法典》出台的新规给予了业主们最新的权力,物业也不敢像过去那样嚣张的,更多都是“转变态度”。

业主们有权更换新的物业公司:过去碰到不好的物业公司也没办法,只能吞声忍气,能够成功更换的概率很少。

不少业主们都产生了怨气,买小区的时候为什么就要规定了物业,自己还不能挑选,现在更换起来,几乎成为不可能,很多东西明明是自己给钱的,却做不了任何的决定。

在最新的规定中,对建筑单位聘请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者,业主有权依法更换,所有业主共同决定有2/3的业主同意参加表决人数,超过50%就可以更换物业公司,如今各行各业都出现累赘,物业公司还敢像过去那样的嚣张吗?更多都是服从。

收费变得更透明化,过去收取的费用都不知作何用途了,如今在收取的项目上必须要遵守收费标准,收费履行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合理经营需求全部要公开给大家看。

这对于业主来说难道不是一种福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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