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4年开始,三项物业费将被免除新规

2025/7/9 来源:不详

长期以来,许多小区居民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冲突持续存在,取消物业公司的要求日益增多。部分居民反对物业公司的原因包括:1、物业公司收费但不履行职责;2、物业公司收取服务费过高且缺乏透明的标准;3、物业公司未经同意占用公共区域获取利益。同时,一些物业公司也抱怨有业主长时间未支付物业费。

尽管存在取消物业公司的呼声,中央媒体曾用30个字概述其观点:“在没有更好的替代方案出现之前,物业的存在仍具有其价值和必要性”。这表明在未来一段较长时间内,物业公司仍然是必需的。

全面取消物业公司目前看来不现实,主要原因有两个:首先,物业公司具备管理小区的专业经验,而大多数业主委员会不具备此类能力;其次,全面取消物业服务会导致许多从业人员失业,物业行业也为不少人提供了就业机会。

然而,如果小区业主对现有物业服务不满意,可以通过投票方式更换物业公司。在一些地方,只需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就可更换物业公司,从而促使物业公司之间展开竞争,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自年起,以下三种物业费用将得以免除,这对广大小区居民来说是个好消息,大家可以提前了解一下:

第一种,公共区域的基本消耗

以往,像小区公共设施的电费、水费等都需业主额外支付。例如,小区内的路灯照明、清洗垃圾所用的水费等。从年开始,这些费用将被包含在物业费中,业主无需再额外支付。

第二种,任意提高费用将受到严格处罚

以前物业公司可能会随意提高物业管理费和服务费,增加业主的经济负担。从年起,物业费和服务费的调整需得到当地物价局和业主委员会的批准。若物业公司未经许可随意涨价,业主有权拒付超出的费用,并可向相关部门投诉,对违规的物业公司进行严惩,保护业主合法权益。

第三种,公共区域的经营收益应属于所有业主

过去,如小区内的广告、停车费及出租公用房产所得等公共区域经营收益,常被物业公司据为己有,业主对此大多不知情,感到不公。年起,物业公司获得的所有公共区域经营收益需定期公开,并将收益返还业主或用于公共维修基金,从而减少业主需要缴纳的公共维修基金费用。

目前,许多小区业主因物业服务质量低下和收费问题而要求取消物业公司。虽然完全取消物业公司不太现实,但业主可通过投票更换物业管理公司。同时,在新规定下,业主将能节省上述三项费用,这无疑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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