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屋不得免除物业费新规2024年出台
2025/7/4 来源:不详空置房屋不得免除物业费?新规年出台,规范缴费标准
在中国,不同城市的住房空置率各不相同。例如,一些三四线城市的空置率高达25%-30%,而一线城市的空置率约为20%-25%。造成长期无家可归的主要原因包括,一些投资者购买房屋,希望在房价大幅上涨时以差价出售。还有一些人因工作或个人原因需要长期离开住所,但又不能轻易出售或出租。
近来,要求免征空置房物业费的情况成倍增加,主要原因有二:一是有些业主有多套空置房,对他们来说,继续为这些空置房缴纳物业费无疑会增加他们的经济负担。其次,由于空置房无人居住,自然无法享受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所以业主们认为不应该缴纳物业费,或者至少按正常标准的一半缴纳物业费。
关于空置住宅是否应当免收物业费的问题,我国《民法》第条明确规定,业主必须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企业交纳物业费,只要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不得以未使用或者不需要相关服务为由拒绝交纳。也就是说,无论住宅是否长期有人居住,业主都有义务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不能以任何理由逃避这一责任。
很多人可能会对这个问题感到困惑,因为空置房屋根本无人居住,也没有利用物业公司的服务,因此不支付或减少物业费似乎是合理的。然而,这背后的主要原因如下
首先,尽管空置房屋长期无人居住,但其所在小区的清洁、环境保养等服务,仍然是房地产公司的责任。如果所有业主都以房屋空置为由拒不交费,小区环境就会大打折扣,影响业主今后居住或出售房屋的意愿。
其次,空置房的业主不交物业费,会树立一个坏榜样,导致其他居民效仿。如果大家都不缴费,物业公司就无法对小区进行正常管理。因此,法律规定,如果居民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可以投票更换物业公司,而不是拒交物业费。
第三,对空置住宅征收物业税,也是为了合理调节有限的住房资源。一些业主将房产长期空置,不愿出售或出租,希望房价上涨后再搬走,造成了大量住房资源的浪费。
因此,在开征房产税之前,对有一定数量空置住房的业主征收房产税,旨在促使其出租或出售房产是合理的。这一措施不仅增加了业主的购房成本,也有利于消除房地产市场的投资属性,确保有限的住房资源得到更合理的配置。
随着社会上对空置房免征房产税的呼声越来越高,我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强调,业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缴房产税。这主要是因为1)物业公司的运营管理有助于空置住宅的保值增值;2)如果空置住宅不缴纳物业费,会导致其他业主效仿,影响小区的正常运转;3)通过收取物业费,会增加囤积者的购房成本,迫使其出售或出租住宅,从而合理利用有限的住房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