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该全面取消官方回应3个新权益,业主或

2023/11/16 来源:不详

复方驱虫斑鸠菊丸 http://news.39.net/bjzkhbzy/180306/6084024.html

伴随着城镇化水平和质量不断跃升,空间布局持续优化,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随之不断增强。到去年底,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4.72%,城市数量个。数据直观体现出我们国家在城市建设上取得一系列亮眼成就,更实现了城市人口规模的快速扩张。

40年前城镇化还处于萌芽初期,城市人口不过1.72亿人,如今已经扩张到9.14亿人,大量农村转移人口成为城市新市民,不仅使经济增长、居民消费、产业发展、二元结构以及公共服务供给得到规模性集中,然而快速发展背后,两个现实问题不容忽视:

首先,房价高,居住问题难解决

众所周知,居住是除了吃饭穿衣之外的生存大事,城市人口的快速增长,虽然给房地产行业带来最大的制度红利,但短时间的强大推力,却给市场造就了一定的弊端和风险,房价和工资严重脱节首当其冲。全国均价元/平米,年末百城房价是工资收入的12倍,最高的是深圳,平均买一套房起码不吃喝35年。

其次,生活质量和环境参差不齐

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不仅有丰富的学校、医疗、社会福利,还汇聚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基本保障,但在这些优势背后,城市人的生活质量和环境却参差不齐。比如我们天天打交道的物业,小到日常出入住宅楼,大到人身财产安全、小区卫生等,然而这个与亿万居民幸福指数息息相关的行业,大多数人都怨声载道。

要知道,一个好的物业,不仅能提升业主的居住体验感,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以及日常对小区基础设施的维护保养,还能减缓房屋的贬值速度,从而给业主创造利益和价值。所以在买房过程中,拥有品牌物业的小区,它的房屋售价往往比周边有10-15%左右的溢价空间,以至于不少开发商在宣传时都会以品牌物业作为卖点吸引销售,不少人换房也将物业纳入考虑因素。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长期以来业主和物业都处于对立面,虽说一个出钱享受服务,一个用服务来赚钱,本来是能一拍即合的关系,但双方相处起来并不融洽,甚至物业逐渐被贴上“只顾收钱不干活”的标签。而产生矛盾的核心,常常表现在:

为什么业主越来越反感物业?3问题很现实

遇事推诿,收费最积极。前不久中国网报道了大型物业5年来超额收取电费的情况,电价超过相关标准的20-30%,超额收入多万电费。这种情况并不是个例,业主出现问题第一时间都是找物业,但他们常常泼冷水,比如这不是服务范围,比如他们没有权限等等,当然了,肯定有不是物业职责范围内的事,但他们不协助就罢了,反而在收钱的时候最是积极,着实让很多业主反感。

收支不透明,擅改公共区域。大家可能看过最近网上流传的物业将设备房改成员工生活用房的视频了,擅改公共区域的现象普遍在小区存在,更多是以公共区域牟利,比如扩大对外停车场,小区门禁广告,电梯间的轮播广告,很多物业都将这些收益收入囊中。

要知道,我们买房时开发商都收了10%-30%的公摊面积费用,大部分的公共区域的权属都归所有业主持有,但物业牟利的同时,并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将收支公示出来,减少业主的顾虑和不满情绪,反倒将钱收入囊中,自然容易引发不满。

透过案例,不难发现物业问题还挺多,但气人的是,他们还挺“赚钱”

据中指院物业服务百强企业研究报告显示,年物业服务百强企业管理面积达到.98万平方米,同比增速达16.69%;营业收入均值达13.40亿元,同比增长14.21%;市占率上升至52.31%,较上年增长2.60个百分点。

对此,有人形容比卖房还赚钱。有网友算过一笔账,在一个户、辆小车的小区,停车费按月元,仅停车费一年就能收入万,再加上物业费,按1元/月/平算,整个小区起码也有近30万元的收入。还有占据业主公共区域的临时停车线、广告投放等,一年少说二三十万出头。

那么,物业是否该全面取消?

通过腾讯房产物业服务调查报告显示,64.84%业主想换掉自家的物业公司,26.75%想业主自治小区,可以看出超90%的业主对物业公司的信赖度、满意度非常低。无独有偶,据消费者协会发布的年国内部分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调查体验报告,消费者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评分仅62.59分,物业服务体验评价65.14分,均处于及格水平。

显然,看着自家物业的一堆糟心事,很多人不再幻想他们能够改正,而是萌生出全面取消物业的想法,通过业主自持代管,让小区获得长远的增值。但内行却给出建议:在真正找到替代方式之前,物业还是有存在的必要和价值,毕竟不能一筐子打掉所有人,还是有很多物业在关键时刻给业主带来有效帮助,比如疫情有物业为业主送菜送肉,暴雨天气提前做好突发准备,更何况业主也不可能有足够时间和经验来管理小区,如何善用整个小区的资金,又洁身自好,真的挺难。

官方正式回应:3个新权益下,业主或获得一笔长期收入

虽然有新办法之前,物业很难被替换掉,如果真的碰到管理不好的物业怎么办?《民法典》对物业乱象作出3个规定,正式回应:1是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属于业主共有。这意味着以后物业背着业主利用小区牟利部分,都归业主所有,不仅业主不用再补贴公共维修资金,多出部分会发给业主,或获得一笔长期收入。

2是在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表决,有权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3是物业需要定时公示收取的物业费明细和物业费用途明细,避免业主稀里糊涂缴费,助长物业乱收费的情况。

房说君有话说,对于官方回应的规定,可以说对业主是长期的利好,不仅能通过建立规章来约束物业细则,促进两者的沟通接触,同时对物业而言,工作内容、服务质量的公开透明,也是对企业本身的一种挑战。

本文所用图片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文章为“每日房说”原创,严禁转载抄袭,发现必深究。(撰文:房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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