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物业收你的钱,当你的爹,要你的命

2022/4/20 来源:不详

哪里有楼房,哪里就有在楼房里当管家的物业。物业本来是为业主提供服务的,但很多时候,业主还需要跟物业斗智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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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雷有话说

有许多小区的业主跟物业发生冲突,是因为车位的问题,物业想把车位租出去或者干脆卖掉,来赚一笔大钱,而业主们觉得,车位属于全体业主,物业无权擅自处理。

然后就吵了起来。

根据《民法典》规定,社区内部道路、绿化、社区内部其他公共场所,都属于业主共有部分,业主享受管理权;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从这个规定来看,至少小区地表的停车位,都是业主们共有的。但很多小区的地下车库,属于“人防工程”,《民法典》并未详细解释,“其他场地”是否包括地下人防工程。这就是争议点所在。

许多法律界人士都认为,地下车位也是业主共有的。因为地下人防工程也是小区的附属设施,《民法典》还规定了,在建筑物的产权转让时,附属设施也会一并转让,也就是说,开发商卖完房子之后,整个地下车库都归业主所有了,管理权自然也是全体业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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